垃圾的前端分类与后端处理,谁为谁背黑锅?
  发布时间:2019-08-12 13:48   来源:城市怎么办

居民:“我们在家把垃圾分好类,结果一个垃圾车混装就拉走,分了也白分。”

环卫运输:“有人分类了,有人没分类,根本达不到分类装车的要求,只能混装。”

垃圾处理厂:“我最无辜,前端分类不到位,不仅加大二次分拣工作,焚烧时对机器损伤也很大。”

很长一段时间,垃圾分类、处理问题饱受诟病,也总会被人扣上或大或小的黑锅。“前期分类”与“后端处置”到底是谁跟不上谁的节奏、是谁拖了谁的后腿?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不妨先来回顾一下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历程。

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

早在1957年,北京就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60多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资源回收利用为目标导向的垃圾分类。垃圾被分为两类,一是能回收利用的垃圾;二是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垃圾由供销社系统统一回收,称为废旧物资,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回收,称为生活垃圾。本着“俭省节约、重复利用”的优良传统,也得益于供销社系统的健全,居民对参与垃圾分类热情极高。

第二阶段: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垃圾分类。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自由市场的兴起,原有的统购统销体系退出历史舞台,一大批个体小商小贩和“拾荒大军”进入废旧物资回收领域。市场是具有逐利性的,并非所有废旧物资都值得收购,这时,一些“不值钱”的废旧物资就混入到生活垃圾中,造成“垃圾围城”。

第三阶段:以末端处理为目标的垃圾分类。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2000年,住建部率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8个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这一阶段,各地探索了不同的垃圾分类标准,有两分法、三分法,有四分法,甚至还有无限分类法。但是分类试点19年,从实际效果来看,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显示,即使是最早试行垃圾分类的北京,分类投放正确率仅为16.92%—34.56%。

鉴于之前试点未取得明显效果,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这一任务要求之艰巨,据专家预估,有些城市恐难在规定时间内达到。

垃圾前端分类不容乐观,那么,末端处置情况又如何呢?

根据2017 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9%,其中填埋占比58.30%,焚烧处理占比36.2%,堆肥占比2.1%,其他处理方式占比3.4%。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每年制造出的生活垃圾超过2亿吨,但回收利用率仅15%。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出其中端倪:其一,垃圾处理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垃圾填埋仍占主导地位,相对而言,焚烧处置率和垃圾堆肥所占比重较低。其二,我国的高垃圾处置率建立在低垃圾回收率基础之上,垃圾填埋和焚烧大多为混合式,可回收利用物被当做填埋物或焚烧物,资源的再利用率与欧洲国家相比处于极低的水平。

国外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国外典型的垃圾分类及处理情况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简单分类+高填埋率”模式。1894年,美国开展了著名的“清洁纽约”计划,到1980年以后,逐渐形成了成熟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美国各地的垃圾分类方式有所不同,但大体只简单分为2-3 类,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公布的数据,2014年美国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中有52.6%被填埋处理,34.6%被回收利用或用来堆肥,12.8%被焚烧。

为何采用“简单分类+高填埋率”的垃圾处理模式?这是因为美国的生活方式导致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和纸类物质占总量的一半以上,可以采用这种简单的分类方式。同时,美国认为,废塑料等垃圾,目前还不具备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但留给后人却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加上美国国土辽阔,人口相对稀疏,仅靠低成本的填埋就可以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需求。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有限分类+高回收率”模式。德国早在1904年就开始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经过110多年的发展, 已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德国的生活垃圾分类多采用“五分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5类并分别投入不同颜色垃圾桶:棕色桶装有机垃圾(包括剩饭剩菜、果皮骨头等厨余垃圾,庭院绿化垃圾);黄色桶装轻型包装物(如塑料袋、包装盒、牛奶盒等);蓝色桶收集废纸与废纸箱;白色桶和绿色桶分别装无色和有色玻璃;剩余黑色或灰色的桶,用来收集所有居民分到无法再分的剩余垃圾。

其实,不难发现,德国的“有限分类”法与其垃圾末端处理有很大关系。德国倾向于将垃圾处理产业化,因此,一般是先将有机垃圾分出,之后通过工业化分选装置对垃圾实施进一步的精细化分选,最终进行资源化处理,对无法资源化处理的予以焚烧处理。得益于垃圾的细致分类,德国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5.6%,资源化利用率达88.2%,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

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无限分类+高焚烧率”模式。20世纪50—70年代,日本开始改变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到90年代后期,日本建立了以垃圾减量控制和回收再利用为核心的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垃圾分类也渗透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且各类资源短缺,日本采取的垃圾分类和收集方式非常复杂,而且各县、市差异很大。如横滨市垃圾分10类、上胜町分44类、所泽市更是高达70类。

日本垃圾处理采取以焚烧为主、最终填埋的方式。由于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日本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和不可燃烧垃圾,焚烧的热值相对较高,温控较为容易,这就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二噁英等有毒气体排放量。日本垃圾直接焚烧率近10年来一直保持在77%以上,而直接填埋处理仅有4.6%, 堆肥处理约为0.1%, 其余为回收资源化处理。

启 示

从上述三种国际上典型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我们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1、垃圾分类是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理解和支持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实施成败的关键条件。近年来,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已经有所觉醒,但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还比较薄弱,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短时间内要改变十分艰难。纵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都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时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两、三年时间内就能完成“垃圾强制分类”。日本垃圾分类的成功绝对不是政府部门的有意建构,而在于公众意识的觉醒,通过公民社会责任与意识的觉醒,将垃圾分类这一制度推向其生活过程的自觉化程度,解决了垃圾分类制度自上而下推进的困境。

2、要构建基于不同国情的垃圾分类制度。显然,垃圾分类制度并不是后天构建的,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是在垃圾分类实施中总结出来的,各国各地区选择何种垃圾分类模式均应基于各国、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我国的垃圾含水量大,有机质多,直接填埋会造成水土污染,而直接焚烧又会产生过多的有毒有害气体。基于我国垃圾的构成成分,我国垃圾分类的总体思路应是将干湿垃圾分开,其中,将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再分选,将有价值的垃圾再利用,将无利用价值的垃圾焚烧处理;对于湿的垃圾,主要是对其进行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3、要以末端处理方式决定前端的分类方式。现代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有填埋、焚烧、堆肥三种方式,“环境上有效、经济上可承受、社会大众认可”是垃圾处理方式选择应遵循的三大原则。国际经验表明,垃圾的前端分类方式需与末端处理方式相匹配,如日本的垃圾无限分类方式与其末端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是相匹配的,美国的垃圾简单分类方式与其末端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是相匹配的。目前,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既不能照搬日本的垃圾分类模式,即搞垃圾无限分类,大规模建设焚烧设施;也不能照搬美国的垃圾分类模式,即大规模建设垃圾填埋场。也就是说,我国前端的垃圾分类方式也应该满足末端的垃圾处理方式,即采取以垃圾末端处理方式决定前端垃圾分类方式的垃圾分类模式。

结 语

在垃圾处理体系中,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三个环节本应“环环相扣”,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分类垃圾桶各式各样,实际分类不到位、运输车辆不配套、末端处理不完善,各有各的问题。面对当前这一现状,迫切需要从终端处理环节做起,先根据末端处理的配套设施和实际情况,合理评估垃圾处理的水平和技术,再去引导前端家庭、社区分类的科学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垃圾分类只停留在喊口号、设目标的阶段,无法达到实质性的转变。

【参考资料】

1. 张农科. 关于中国垃圾分类模式的反思与再造[J]. 城市问题, 2017(05):6-10.

2. 张劲松. 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研究[J]. 理论探索, 2017(4):99-104.

供稿:商文芳

审核:蔡 峻

  作者:  编辑:陈俊男